合作请添加微信:13322766710,添加请备注,否则不通过!

丹麦短期签证规则的最新修订

作者:出国网 日期: 浏览:

2021年7月1日,丹麦关于《外国人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这个修正案实施之后,短期签证被拒之后,可以向丹麦驻外代表处申诉。

之前某些短期签证被拒之后,没有申诉通道。现在有机会申诉了。

除了这点之外,对于持有短期签证,而在丹麦分娩的外国人,有重大影响。

丹麦短期签证规则的最新修订

拒签申诉

如果外国人在丹麦驻外代表处(大使馆和领事馆)申请短期签证(三个月以下的签证)的时签证被拒。

申请人如果对拒签有疑问,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诉。

申诉人必须在签证拒签8周之内提高申请,更多详细信息在www.nyidanmark.dk查阅。

短期签证分娩

丹麦对于初生儿移民政策跟美、英截然不同。

在丹麦出生的外国小孩也不能获得丹麦国籍,需要跟随父母的国籍。

如果持有短期签证的外国人,在丹麦逗留期间分娩。并且当事人并没有跟医院达成分娩协议和付款。

丹麦移民局对该外国人会处以3年内不得获得丹麦签证的处罚。

例如,已经怀孕的外国人进入丹麦,在短期签证有效期内分娩,或者短期签证到期,因为马上要分娩而提出延期申请,都会被移民局处罚。

其中关键点在于:分娩人是否与私立医院达成分娩协议,分娩的钱是否支付。

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还是有通融的余地。

说白了丹麦就是不想给短期签证持有者出生孩子的费用。

因为丹麦公立医院对于丹麦居民都是免费,但是短期签证持有者没有缴纳这部分费用。

万一孩子要出生,处于人道主义,丹麦政府也不能不管。

才出了这么一个处罚的政策。

另外当申请被拒,多了一个申诉通道,不知道这个能起多大作用。

但总之给了一个发泄渠道,不知道以后有没有申请成功,重新颁发签证的案例。

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