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国签证
签证通常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有明显“签证(VISA)”标识。
对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和投资者以及出于人道和其他合理事由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可以签发居留证件。
签证种类:
工作类: 持Z字签证入境者,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对在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学习类: 持X1字签证入境者,可以签发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
记者类: 持J1字签证入境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团聚类: 持Q1字签证入境者,对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私人事务类: 持S1字签证入境者,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02、居留许可
我国居留许可正上方标注有“外国人居留许可( FOREIGNER’S RESIDENCE PERMIT )”字样,居留事由(PURPOSE FOR RESIDENCE )代表居留许可的种类。“居留事由”一栏标注“工作”“私人事务”或“团聚”字样。
我国现有五类居留证件:
工作类居留证件
学习类居留证件
记者类居留证件
团聚类居留证件
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
补充知识点:工作签证=工作证+居留许可
03、永久居留(绿卡)
中国永久居留证----目前稳定而长期的中国身份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不受入境限制。在中国境内可以单独使用,出入中国国境时须与有效护照同时使用。
证件有效期限分为五年(发给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或十年(发给18周岁以上的外国人)两种。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持证人可以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